神拯救我和我一家

作者:豪

題目:神拯救我和我一家

為了事業,賠了家庭

在我上中學的時候,我是一個勤奮的學生,一心想要考上大學。因為自己的資質有限,始終不能如願以償,中學畢業以後,就出來社會工作。開始的時候,只能找到一份普通的文職工作,根本沒有什麼前途可言。但是我並沒有放棄,我下定決心要闖出一番事業,於是我發奮圖強,在短短的兩三年內,學了一些工業技能,最後我終於成功的開辦了一所小型的塑膠加工廠,正式開展自己的事業。

我非常努力地工作,希望能夠賺更多的錢,進一步開拓自己的事業。可以說,從求學到工作,以至發展事業,都反映出我是一個有理想、有目標、有方向的人。為了要成功,為了要在最短的時間內賺取“第一桶金”,我每天工作十五個小時;有時候為了趕時間交貨,我會連續幾天不眠不休地去拼搏。

漸漸地,事業和工作成了我生活的一切,也可以說,事業就是我的生命。

當我結了婚之後,我更加積極,日以繼夜地工作,希望賺更多的錢,讓家人生活得更舒適一點。結婚不到一年,我就把工廠從香港搬到深圳,那時候,我一個星期有六天在深圳工作,星期天才回香港陪妻子。過了一段時間,因為妻子聽聞不少香港人在內地工作的時候,發生婚外情,甚至“包二奶”,我的妻子就開始擔憂,她要求我減少在深圳工作的時間,多留在香港陪伴她。後來,她更加要求我結束深圳的工廠,回香港找工作。那時候,我正雄心勃勃,要我放棄如日中天的事業,是絕對不可能的事,我跟妻子經常為了這件事情爭論不休。

結婚三年後,妻子懷了孕。孩子出生的那天,我正在深圳的工廠忙著。

我接到她的電話,告訴我孩子快要出生了,她要我趕快去香港送她到醫院。我告訴她我現在跑不開,我必須先把手頭上所有的工作安排妥當才能夠回去。我吩咐她自己先去醫院,並且答應會盡快趕回去陪她。結果,那天晚上,我還是搭乘最後一班的火車回香港去。到達醫院的時候,已經是淩晨十二點多了。換句話說,我的妻子在醫院盼了十多個小時,才等到我的出現,得著她最需要的關心和支援。第二天,我們第一個女兒出生了,我在香港陪了她十多天以後,又回到深圳,繼續工作。我還是跟以前一樣,一個星期有六天留在深圳工作。

家裡添了一個孩子,我期望夫妻倆會更同心,更能互相諒解,彼此容忍。可是現實往往跟我們的意願相違背,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多,情況越來越激烈。那個時候,家裡又多添了一個女兒。

計劃以外的孩子,生意的阻滯,太太的苛求和懷疑,令我煩惱不已。我們常常爭吵,夫婦之間的不和,又導致她跟我家人不和。種種的問題,令我對這段婚姻徹底失望,心裡生出了同床異夢的感覺。在一次的爭吵中,我灰心失望到了頂點,竟然跟妻子說:“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難臨頭各自飛。”

我倆的婚姻終於亮起了紅燈。

情慾捆綁,不能自拔

為了彌補婚姻的不如意,我在深圳跟一個女孩子開始了另外一段感情。我妻子常常懷疑和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,婚姻的危機更進一步的加深了。那段婚外情發展得很迅速,我發現自己不能離開這位第三者,我在不知不覺中,已經陷入情慾的捆綁中,不能自拔。

有一天,一位朋友邀請我和妻子去參加一間教會的福音聚會。很奇怪的是,當我們聽完福音信息後,我們夫妻倆都沒有抗拒的心態,我們甚至願意繼續參加教會的聚會。就這樣,我雖然到教會聽道理,我還是繼續那一段不能見光的婚外情。當然,我的妻子仍被蒙在鼓裡,完全察覺不到我對她的不忠。

過了一段時間,我發現她的生命開始起了變化,她開始懂得體諒和關心我的需要。與此同時,神也開始在我身上動工,神的話語責備我對妻子的不忠。我開始思索人生的意義,思想自己生命的方向。

一直以來,我總是把婚外情的責任推卸給妻子,認為錯不在我。剛開始聽道的時候,我毫無悔改之心,我不肯承認自己的罪,反而堅持自己是無罪的。後來,當我繼續參加教會的聚會,每天不斷的讀聖經,終於,神的話語責備我的良心:箴言 5:18-23

要使你的泉源蒙福,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。她如可愛的麀鹿,可喜的母鹿。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,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。我兒,你為何戀慕淫婦?為何抱外女的胸懷?因為人所行的道都在耶和華眼前,他也修平人一切的路。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,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。他因不受訓誨,就必死亡;又因愚昧過甚,必走差了路。

我心想,這不正是我的光景嗎?我本來已經找到光明,為什麼我還要躲在黑暗裡,繼續犯姦淫的罪,繼續自尋死路呢?我的內心不斷被神的話語責備,心裡很不舒服,十分痛苦。我看見妻子已經被神改變了,但是我卻沒有能力離開第三者,沒有能力去處理婚姻的問題,我不知道如何是好。

誠心禱告,蒙神拯救

有一天晚上,我獨自一個人在深圳,聖經又向我說話:羅馬書 7:15-25

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我也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,我是喜歡神的律;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感謝神!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
這段經文道出了我心裡的痛苦和無助。我明知什麼是對的,但是我偏不去做;我明知什麼是錯的,我卻偏偏要做。我真是苦啊! 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? 誰能救我脫離現在的困境呢? 羅馬書 7:25 說:“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”我心裡想:真的嗎? 靠著耶穌真的能脫離罪的捆綁嗎? 在絕望中,我真誠地向神禱告說:神啊! 如果你可以救我脫離罪的捆綁,我就承認你是真神,我就跟隨你!

感謝主,衪聽了我的禱告。神按照他自己的應許,拯救了我。衪復活的能力,在我身上發動,救我脫離情慾的捆綁。奇妙的事情發生了,我的心忽然得到釋放,我不再思念那位第三者,她對我的吸引力,一下子消失得無影無蹤,就像一個吸毒的人,不需要經過戒毒的過程,卻能夠一下子擺脫毒癮。

雖然我不能解釋原因,但是我知道,自己是不能做的,是神賜我能力去做。神是這麼的真實並且大有能力,我要感謝他!

放下重擔,重得安息

自從經歷了神話語的真實,我選擇繼續依靠衪,依靠衪的話語來生活。

主耶穌告訴我們:馬太福音 16:26

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?

我自問沒有能力賺得全世界的錢,我只能賺得那麼的一點點,卻差點兒要賠上自己的妻子、孩子、以及自己的生命,這樣做實在太不值得了。明白了以後,我決定不再為金錢而活,我的事業不再是我的生命。

主耶穌曾應許世人:“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”我學習把家庭,工作和生活上的一切擔子,都交給神。神是信實的,衪挪去我一切的重擔,幫助我把時間適當地分配給家庭、工作和教會。現在,我每個星期只有一兩天在深圳工作,認識神以前,我做夢也沒想過自己能夠這樣做。

我能夠有今天的改變,完全是因為我認識了神。我盼望我餘下的生命,能夠被神使用,能夠帶領更多的人認識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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